2023-08-15 09:38:14 来源:平顶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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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报融媒记者 程照华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房产事务中心、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认定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市将认定一批省级和市级“红色物业”示范点,以示范引领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
根据《通知》,今年10月底前,在各县(市、区)积极申报的基础上,我市将对全面开展“红色物业”创建且物业服务规范、业务满意度较高的小区,以及“红色物业”取得一定成果的街道和社区,根据具体认定标准,拟认定 “红色物业”示范小区32个、示范社区22个、示范街道6个,并从中择优推荐省级“红色物业”示范小区2个、示范社区2个、示范街道1个。
示范点认定要达到“党建引领好、治理机制好、服务管理好、群众评价好”标准。其中“红色物业”示范小区从安全防范到位、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党组织作用明显、党建阵地规范、管理服务规范、融入基层治理等7个方面44个小项进行考量;“红色物业”示范街道(社区)从协商议事机制建设、业委(物管)会建设、问题解决机制建设、“契约化+信用”机制建设、投入保障、群众满意等6个方面28个小项进行考量。综合评定分值达90分以上或80分以上可参与省级、市级“红色物业”示范点评定。
“红色物业”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三年复核一次,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物业企业,将撤销其“红色物业”示范点称号并对外公布。
通过打造“红色物业”示范点,我市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以党建引领、典型示范、品牌带动,促进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同时探索构建符合基层实际、满足居民需求、社会反响良好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红色物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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