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3 18:03:37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5
【资料图】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定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在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
西路 36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书面提
议,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
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审查,截至本公
告发布日,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亚太药业 9667.55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到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原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
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
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截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29 日、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一、二、四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
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在审议本次议案
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中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滨西路 36 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
在 2023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
邮戳为准)
,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
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徐炜、朱凤
联系电话:0575-84810101
传 真:0575-84810101
地 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
邮 编:312366
邮 箱:ytdsh@ytyaoye.com
自理。
六、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
本人出席 2023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召开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
单位/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
见如下: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
做出投票指示。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
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
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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